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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环境艺术方案展命题――十字路口
 

一、展览具体要求

1.参展

1.1 参展采取定向约请和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两种方式。
1.2 社会征集投稿经方案展学术小组审议通过后参展。
1.3 所有应征集参加评选作品均可以个人名义或机构名义。

2. 作品

2.1 所有的展品必须是创作的作品,应与城市公共环境内容相关。

2.2 作品不限内容、不限题材、不限形式、不限材料、不限表现手法,平面及模型均可。作品主题可大可小,可虚可实。

2.3有特殊要求参展作品(如声、光、电)请报送方案时特别说明;涉及现场施工的请在报送方案时特别说明。

2.4每一参展作品规格尺寸原则上限制在一个展位内,每一个展位为高4m,宽3m,厚60cm的展板。立体作品的进深控制在2m。

2.5如以单位机构或院校名义参展需要突破一个以上展位的,请提前50天预先与主办单位联系。

2.6 所有展品请提前30天向主办单位提供1份200字以内的中英文简介和作者简历一份,可供印刷出版使用的正片负片一组。

3.4有特殊布展要求的展品或要求亲自到现场布展的作者请寄稿时事先与组委会联系。

3.5 所有参展作品(包括征集作品与特邀艺术家作品)请于2001年6月30日前寄送至成都,收件地址为:中国成都市沙湾路258号·成都会议展览中心·黄效融 收,包裹上请注明"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展"字样。邮编:610031,联系电话:(028)7649999-3383,3323,3397。

3.6 版权事宜约定:
  参展作品的著作权属作者。
  主办单位及组委会不对任何作品的著作权争议负责。
  组委会可在不告知本人的前提下,无偿使用相关作品用于本次论坛及展览活动的相关宣传事宜和画册出版。
  组委会向所有的作者免费提供一套样书及宣传样本。
  参展作品如被相关城市和机构采用,有关著作权收益归作者。

3.7 展览结束后,主办方负责将展品退还作者。故作者寄送展品时的包装应为可重复使用的材料,以免展品损坏。如不要求退还或难以退还的作品,请与组委会秘书组洽商处置。

3.8 有关展场、布展、宣传、撤展、出版的费用由组委会统一负责。组委会不承担除此以外的其它费用。

关于"十字路口――城市公共环境艺术方案展"

参展事宜的补充说明

  "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论坛2001·中国成都"暨"十字路口――城市公共环境艺术方案展"相关信息发布后,获得国际国内的热烈响应,众多的设计院所、学校和个人要求参会参展,一些从事城市公共环境工程的机构也纷纷要求参加展览,现将有关参展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 关于展览场地

  本次展览设于成都现代艺术馆,展馆面积18000m2,展馆一层空间8米,中庭空间高度18米。

二. 关于社会投稿参展

  1. 组委会欢迎所有从事城市公共环境艺术设计的单位和个人踊跃参展。社会投稿的参展作品经方案展学术小组审议通过后参展,并颁发参展证书。

  2. 凡符合本次展览主题的方案展作品一律不收取参展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展场、统一布展、宣传、撤展、出版的费用以及撤展后寄还作品的费用)。

  3. 有特殊布展要求的展品,参展单位或个人要求亲自到现场布展的,请寄稿时事先与组委会秘书组联系并同时提供布展方案图示。特殊布展费用及人员食宿自理。组委会给予协助。

  4. 参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布展和展览中进行商业性宣传(如标明其机构的业务或服务经营范围,现场散发商业性宣传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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