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与企业的范围与要求
本活动原则上欢迎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参加:
1、 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2、 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发展潜力;
3、 企业品牌或企业产品品牌具备一定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 参与企业的认定程序
1、 企业出具书面申请,递至绿色世纪行动工作委员会;
2、 工作委员会对企业的书面申请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作委员会将予以批复,列入入选企业名单,并报组委会备案;
3、 入选企业接到入选通知书起15日内,与工作委员会正签相关合同书,并将参与活动的赞助款项汇入工作委员会专用帐户。
(三) 参与形式和赞助回报
1、 整体活动的协办单位的赞助
协办单位按每年度分主题进行,每年度限10家企业参与,每家赞助费为XX万元以上。其赞助的回报是:
(1) 安排一名企业代表担任工作委员会委员;
(2) 专门召开赞助仪式,向赞助企业颁发由组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签署的赞助荣誉证书;
(3)参加启动"绿色世纪行动"的新闻发布会并与国家领导人合影留念;
(4)在全国电视、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中报道、鸣谢;
(5)赠送世纪在线中国艺术网1年时间主页广告条;
(6)各种会场可以摆放协办单位的有关产品的宣传广告
(7)参加由工作委员会和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各种颁奖仪式。
(预计赞助企业在上述各类媒体和场合的收视率约在50亿人次以上)。
2、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保护资源与环境"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及其他辅助活动的独家冠名权,参与企业需提供XXXX万元以上的赞助费。
辅助活动包括:
"XX杯"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保护资源与环境"征文活动、
"XX杯"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保护资源与环境"摄影比赛活动、
"XX杯"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保护资源与环境"美术、书法比
赛活动。
其赞助的回报是:
(1) 安排一名企业代表担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各种活动以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冠名;
(3)在全国50家媒体刊登比赛启事;
(4)由组委会同教育部、团中央向各省市发出通知,通知当中冠以赞助企业的名称:"XX杯";
(5)工作委员会和组委会定期向国家五大机构及政府有关部委和各省市相应机构发送简报,简报中冠以赞助企业的名称:"XX杯";
(6)CCTV现场转播知识竞赛总决赛,现场可设置"XX杯"全国亿万中小学生"保护资源与环境"知识竞赛活动的背景展示板;
(7)各省市电视台进行复赛转播,全部冠名"XX杯";
(8)如果是饮料类产品,可作为竞赛现场使用的指定产品;
(9)专门召开赞助仪式,颁发由工作委员会和组委会联合签署
的冠名荣誉证书;
(10)在各项活动的颁奖大会上,安排企业领导发言;
(11)各种活动进行或完结之后,在全国50家媒体中进行宣传;
(12)赠送世纪在线中国艺术网一年时间主页广告条;
(13)活动颁奖大会现场悬挂企业宣传标语。
(预计冠名企业或产品在各类媒体和场合的收视率约在100亿人次以上)。
3、上述有关赞助具体事宜,请参与企业与活动工作委员会联系、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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