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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
 
 

 

主 任:高运甲 中国文联副主席兼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齐致翔 中国文联组联部副部长兼艺术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吴山明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刘炳森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杨悦浦 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评审委员会
主 任:吴山明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副主任:肖 锋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刘炳森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杨悦浦 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
    徐永祥 中国美术学院教授


考试科目
 
  今年开设考核科目: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素描、色彩(水粉、水彩、油画)、国画(山水、花鸟、人物)均为 l-10级;(儿童画继续在试点单位范围内试行)。

报考对象

  凡爱好书法、美术, 并且有一定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不限),均可报考。

报考级别规定

  幼儿或小学生首次报考各类别科目,最高限报为三级。申报四级或以上,只能在原级别基础上逐级报考,不能越级申报。

  中学生以上及中、老年考生首次报考各类别科目,最高限报五级。申报六级或以上者,只能在原级别基础上逐级报考,不能越级申报。

  艺术类中等专业以上在读生、毕业生或专业美术、书法工作者首次报考最高限报为七级。申报八级或以上者,只能在原级别基础上逐级报考,不能越级申报。

报名时间
  9月1日-10月15曰。

报名地点
  见《报名站一览表》,考生可就近选择。

考核方法
  由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评审、统一发证。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简介

  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动业余美术和书法教育,提高全民艺术素质,中国文联于1998年8月批准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由中国文联副主席高运甲任主任的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根据业余音乐等级考试和部分省、市业余美术等级考试的经验,在全国一些城市开展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试点工作。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项目有素描、色彩、中国画、书法和儿童画,分别分为一至十级或五级,每年开考一次。业余书画爱好者可根据自己的程度自愿选择适当的门类和等级报名参加,考试作品由全国书画考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定级标准进行评级,由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统一发给相应的等级证书。

  开展业余书画等级考核工作 ,有利于提高广大书画爱好者的学习兴趣,促进业余美术教育健康持续发;作为业余艺术教学的辅助评估手段之一,有利于书画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对自己教与学的成果进行相应的检验;在实践中找到符合书画艺术教学规律的考级方式及相应的辅导手段,有利于开拓业余书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为提高全民艺术修养和推动素质教育服务。业余学习美术的成人、青少年或儿童,无论年龄或职业均可根据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适当的项目和级别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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