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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招委《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考试压力和经济负担,今年,我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表演、编导类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
一、招生院校
1.省内招生院校
(1)表演类:四川大学、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国际演艺学院、四川师范大学现代艺术学院、四川师大学电影电视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编导类: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音乐学院国际演艺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我省新增加的招生院校详见《招生考试报》或《艺术报考指南》。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4.身体健康。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院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和专业考点两次进行。
(一)文考报名
1.时间:2003年1月7日至1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点。
(二)专业考试报名
1.表演类专业(影视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2003年3月13日至3月14日报名,3月15日下午公布考试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16日至3月19日考试。
2.编导类专业:3月13日报名,3月14日下午考生看笔试科目考场,3月15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3月16日至3月19日面试科目考试。
3.报名考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一)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须本人到县(市、区)招办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考生除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文考报名考试费外,还需交验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涂《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领取《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报考证》
(以下间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考证》还必须打印考生照片并加盖县(市、区)招办骑缝章后塑封,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要求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四川大学专业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费和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专业考试
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今年专业考试实行分组定时进行,凡不按要求参考的考生,责任自负。
考试科目及计分标准:
1.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科目:
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片断任选一篇),要求基调准确无误、节奏变化鲜明、噪音圆润响亮、声情并茂,以情动人,时间为2至3分钟。
②即兴命题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时间为2至3分钟。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舞蹈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C.节奏];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④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①影片分析(笔试);②命题演讲故事;③编导创意(考生在影视广告创意、电视栏目策划、文学作品分镜头三类题目中任选一项)。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9日至4月30日到正在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大学招办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七、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持《报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进行体检,领取文考《准考证》。报考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文科生为"3+文科综合",理科生为"3+理科综合"。
表演、编导类专业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入学,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实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校(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愿兼报普通高等学校文史和理工农医类的考生除必须将《艺体志愿卡》的兼报栏涂墨外,还须另填涂《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
各校招生专业计划、学校及专业代码和外语单科及其它要求详见《招生考试报》和《艺术报考指南》。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我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科)招生咨询会定于2003年2月22日在成都举办,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四川省2003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招办。
地 址:成都市磨子桥四川大学行政办公楼
邮 编:610065 电话:(028)8540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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