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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品之要求
1.[独立]:作品由导演自主策划及摄制,非在其他人士或机构之监督下完成。
2.[短]:作品长度必须不能超过六十分钟。
参赛规则
1.参赛之短片或录像,用以摄制之规格不限。
2.参赛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或于过去四年内在港居留不少于三年零六个月。此等人士于提交表格时必需出示有效之居港时间证明(例如:护照出入境记录,工作签证等)。
3.倘短片/录像作品由多人或团体执导,所有导演中,须有半数或以上为香港永久居民,或于过去四年内在港居留不少于三年零六个月;而每位导演之个人资料均须填写清楚,连同参赛表格一并提交。
4.参赛作品须为一九九九年四月或以后完成之制作。
5.若参赛作品主要使用广东话或普通话以外之语言,参赛者必须在其作品加上中文字幕或在提交作品时附加中文对白稿乙份。
6.若参赛作品获任何机构或学院的赞助或资助拍摄,须在表格上清楚注明赞助或资助之详情。参赛者必须确保赞助商不会干预其制作。
7.青少年组参赛者之年龄须为十八岁(以提交报名表时未满十八岁为准)。
8.公开组参赛者之年龄须达十八岁(以提交报名表时满十八岁为准)。
9.任何人士一经递交作品,即作同意遵守比赛规则论。
10.所有香港独立短片及录像比赛员工或评审将不得参加比赛,以示公平。
11.动画组之参赛作品须为单格拍摄之作品。
12.参赛者须填写所有有关比赛表格之资料,如有任何遗漏或隐瞒,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注意事项
1.主办机构不鼓励参赛者擅自采用别人之音乐,录像或影片片段。如有任何获授权采用之音乐,录像或影片片段者,须于参赛作品中注明。参赛作品若有抵触任何有关版权的法例,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机构概不负责。
2.短片部分的参赛者必须递交一个菲林及两个VHS拷贝,而录像参赛者则必须递交三个VHS拷贝,作为评审,电检以及与比赛有关之宣传用途。
3.除非参赛者提出画面反对,香港艺术中心有权在赛后保存得奖作品及遗珠作品一个VHS拷贝,作为香港艺术中心独立短片及录像资料库保存及研究之用。
4.除非参赛提出画面反对,或在参赛表格2(c)一项表示不同意,香港电影资料馆有权在赛后保存得奖作品其中一个VHS拷贝,作为馆内保存及研究,或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场馆内作非牟利放放映之用。
5.主办机构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片段作宣传用途。
6.发放奖金之支票抬头将以报名表之参赛者为准。
7.参赛者须于放映活动完成后一个月之内亲临香港艺术中心708室取回参赛作品;逾期未领取者,有关之参赛作品将由主办机构自行处理。
8.参赛作品于主办机构保管期间,如有失窃、部分或全部损毁,主办机构会按照报名表上所填报之菲林或录像带类别作同价赔偿。
9.主佃机构保留最后决定权,处理一切未在此表格内提及之比赛资料及规则,并保留修订之权利。
10.每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目不限,评选结果及名次皆由评审团决定。
11.每个参赛作品须填写个别参赛表格。
作品评选
1.各组别之作品由该之评审团评选,评选结果及名次皆由评审团决定。
2.主办机构及评审团有权取消违例作品之参赛资格。

结果公布/作品放映
1.得奖及推荐放映作品将被安排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及三月在香港艺术中心林百欣电影院放映,而所有未能获得奖项的参赛作品则会被安排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及三月在香港艺术中心电影及录像部作遣珠作品放映。主办机构对以上放映之安排有最后决定权,参赛者对有关之安排不得异议。
2.除非参赛者在报名表上声明不同意,否则主办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送往各地电影节或影展作推广、宣传、观摩及评选之用。
截止日期
提交表格:二零零一年九月七日(连同参赛者身份证中居留证明副本交往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708室)
提交参赛作品:二零零一年十月五日(参赛者须把作品连同剧照三幅交往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708室)(短片部分的参赛者须提交一个菲林及两个VHS拷贝,而录像参赛者则必须提交三个VHS拷贝)
赛前练习
今年设有四个不同类型的录像课程供参赛者参加。
上课地点:香港艺术中心(香港湾仔港湾道2号)
新力数码培训室(香港铜罗湾轩尼诗道555号东角中心16安楼)
新力数码培训室全力支持赛前练习
Towards a minor cinema(走向[小电影])
旨在探索在经典电影国度以外的各种风格、题旨与种类:由情色到日志;由实验电影到网上录像。只须8堂的时间,便能带你探索影像新面目,发掘生活新乐趣。
日期:2001年8月1日到9月19日(逢星期三)(共8堂)
时间:7:30-9:30pm
导师:叶旭耀、罗焯楠、李志超、麦海珊
地点:香港艺术中心(湾仔港湾道2号)
费用:港币400元正整
名额:15人
简易录像制作入门
大家看电影时,有否想过自己也可以拍到那些飞车场面特技镜头或充满张力的剧情?好了,别傻,这不是一时三刻便能做到。平常替家人留纪念,拍拍旅行记趣甚或处理朋友婚宴还可以……什么?你还未懂用摄录机剪接台甚至不知基本拍摄理论?那么不如来这个工作坊试试能否学点东西,让自己平时制作录像更有乐趣对技巧更有掌握。充满创意的你更可大展身手呢。
日期:2001年8月5日至9月30日(逢星期日)(共9堂,当中包括制作堂)
时间:3:30-6:30pm
导师:谭健宇
地点:香港艺术中心/新力数码碚训室(铜罗湾轩尼诗道555号东角中心16楼)
费用:港币1.500元整
名额:15人
录像电脑创作
开发数码录像的互动空间,带你跳出以往录影带单向性的观片方式。透过电脑,你可以随意组合影像的次序,发掘录像源源不绝的可能性。本科会让你知道数码录像如何与电脑相连接;录像加电脑可以有多创意。不过,只怕你没有想像力!
日期:2001年8月3日至9月21日(逢星期五)(共8堂)
时间:8-10pm
导师:钟纬正
地点:香港艺术中心
费用:港币1.200元整
名额:20人
纪录录像工作坊
现实永远令人着迷
我们都看过感人的纪录片:可能是平凡的人,诉说不平凡的事;或者根本就是令人讶异的[真实故事]。早期的电影,就和纪录关系密切。因为数码录像的普及,现在每个人者可以拿起摄录机,去记录周遭动人的事。你是否有兴趣用[真实]的影像和声音,去诉说自己的感受?
日期:2001年8月4日至9月29日(逢星期六)(共9堂,当中包括制作堂)
时间:3:30-6:30pm
导师:资深纪录片制作人
地点:香港艺术中心/新力数码培训室
费用:港币1.500元整
名额:15人
课程查询:25820280 Jonathan Hung/28245307 Mickey Choi
报名地点:湾仔港湾道2号香港艺术中心708室
赞助商之优惠
1.主办机构在收妥参赛表格后,将发出收据予参赛者;凭此收据光顾指定之赞助商,可获特别优惠。
2.倘使参赛者在享用指定赞助商之特别优惠后,于截止日期未能提交参赛作品,则须向赞助商支付相等于所获优惠之金额。
查询
香港湾仔港湾2号708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时至下午六时半)
蔡小姐(电话:28245307/传真:25192026)
熊先生(电话:25820280/传真:25192083)
网页:www.ifv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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