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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没有见过偶发艺术,就让我收集一些它们的重要片段,使你得到一个概观:
每个人都挤入了闹市区的一个阁楼,拥挤着,就像在一个洞里,里面很热,到处都是大的纸板盒;它们一个挨着一个,开始移动,滑行,在各个方向上像醉汉一样摇摇晃晃,冲入人群,互相碰撞,伴随着四个声嘶力竭者的叫声。好,这次是冬天了,很冷,很黑;一切都在蓝色的微光中有节奏地时隐时现,三个巨大的、棕色的粗麻布袋结构拖挂着庞大的冰块,石头碰击它,使它失去大部分,碎片从顶上掉下来,撒在每一件东西上。成百的铁桶和加仑酒壶挂在绳子上,来回晃荡,像教堂的钟一样碰撞,玻璃撒了一地。忽然,一个模糊的形块在地板上爆裂,画家们在画布上狂涂乱抹,一排树用破布扎在一起,推向人群,驱散每一个人,迫使他们离去。有一些细棉布做的电话亭,里面有电唱机或麦克风,使你能收听到其他的每一个人。咳嗽,你在有害的烟中呼吸,或是医院里的气味。一个裸女在探照灯的追踪下奔跑,滑行着,移动着,投影于墙上和人们身上。描绘牛排:大的、巨大的、红色的、似皮的、平的等等。你作为一个观众进入,或许你会发现你完全陷了进去。当你在家具似的东西中东碰西撞的时候,有声音传来,低语般地,嘀--哒哒,爱我,爱我;阴影在幕布上晃动,电动锯和刈草机的尖叫声回响着,罐头盒发出尖锐的声音。你站起来看或改变位置或者漂亮的男孩和老妇在你面前大声的回答问题。长时间的沉默,这时什么也没有发生。你感到伤心,因为你付出了1.50美元。这时砰的一声!你一下子面对着一面镜子,它贴着你,听,小巷里传来的叫声,你傻笑是因为你害怕,因为幽闭恐怖而痛苦;和某人冷漠的谈话。但你一直在那里,参加了这次行动……电扇启动了,"新车"的气味在微风中掠过你的鼻底,剩下一堆令人抱怨、打嗝的、污秽不堪的杂物等人去清理。
这是行为艺术的主要代表之一阿伦·卡普洛(Allan Kaprow)(1927年生)在他的《纽约艺术中的"偶发艺术"》一文中对"偶发艺术"和"行为艺术"的简要描述。通过这些怪诞的意象,我们可以对偶发艺术和行为艺术形成一个大概的印象:它们是由艺术家用行为构造一个特别的环境和氛围,同时让观众参与其中的艺术方式。
关于偶发艺术这一名称的来源,卡普洛说过:"偶发艺术的名称,实是运气不佳。本来它并非表现另一种艺术形式,只不过是在1958-1959年间,就我所策划的观念上,定出的一个名称而已,是一个中性的语汇。我以为这一名称定能避免使人联想到已知的脚本、表演、游戏、运动、戏剧、综合艺术等错误的观念,谁知不久它就被其他艺术家及报纸大事宣扬。如今不知道我名字的人,甚至不了解偶发艺术的人,也时常在他们的谈话中提及这个词。按照目前流行的语意,它是指'偶然会发生什么事情'等,指自然发生的事件吧!"偶发艺术就这样成为一个固定的艺术术语。偶发艺术也被认为是出自拼贴的原则,只不过这时拼贴从静止发展为"活动"(上图)。卡普洛也曾对"偶发艺术"下过一个定义,他说:"在超过一个时间和一个地点的情况下,去表演或理解一些事件的集合。它的物质环境,是直接运用可以利用的、或者稍加改动就可以利用的东西来构成的;就其各种活动而言,可以是有点创造性的,或者是平平常常的。一个偶发事件,并不象舞台演出,它可以在超级市场里出现,可以出现在奔驰的公路上,可是在一堆破乱下出现,也可以出现在朋友的厨房里,或者是立即出现,或者是相继出现。假若使相继出现,时间也许会拖长到一年多。偶发是按照计划表演的,但是没有排练,没有观众或者没有重复。它是一种艺术,而且似乎是更接近生活的艺术。"
偶发艺术的第一个展览是卡普洛所做的《6个部分中的18个偶发事件》(左图)。1959年,他在纽约进行了此次行为。卡普洛等6人参加表演,此外乔治·西格尔(George
Segal)、萨姆·弗朗西斯(Sam Francis)等8位艺术家也来助兴。在给观众的邀请信中,艺术家说道:请不要期望有绘画、雕塑、舞蹈、音乐之类的"作品",我们不打算提供任何此类的东西,我们只想提供某种身临其境的场合。果然,观众在画廊里看到的是用木条和半透明的塑料薄膜所分割成的三个小房间和一条走廊,在每个房间中都有颜色各异,明暗不等的照明光源和各类招贴,还有椅子供观众休息。因为每个房间被分为两部分,而每个部分又安排了三次活动,所以加起来称作"6个部分中的18个偶发事件"。卡普洛把每次将要发生的事情写在卡片上,分发给观众,指导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依次参与不同房间的不同活动。这些活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和联系,就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碰到的事情,比如说话、朗诵、演奏乐器、行走、画画、挤橘子汁等。虽然这次展览事先曾有过计划和演习,但是随机和偶然是其主要特征。它的非刻意性、无目的性同卡普洛所欲传达的艺术与生活相类似的观点正好吻合。它的偶然性还表现在:仅此一次,无法重复。观众就座后,表演开始,其中的一个部分是这样的:
铃声一响,传出悦耳的电子音乐,第三个房间内蓝色、白色照明灯熄灭。走廊里出现了两男三女,他们面无表情,径自一线走动,做直角转向。男人走进第一室,女人走进第二室。第一室中的男人,把两手放在臀后;第二室中,一个女人用左手指示地板,另一个女人以右手臂接触左手后,行进数步。在第三室中开始放映幻灯片时,第三个女人就从第二室走进第三室,把窗帘拉下,在投射于窗帘上的抽象图形前,无声地进行表演。不久,音乐停止,经过5分钟静默后,铃声再度响起,演出者逐渐消失。
从第一个偶发艺术的演出来看,卡普洛 把行为、影像、声光、文字、实物等材料和效果拼合在一起,以创造一种奇特的、冲击力极强的效果。这完全不同于以前"安静的"、固定的、"死的"艺术,它是一种偶然的、"活"的艺术,强调观众的参与和创造。后来,这种方式为艺术家们所喜好,他们多以设计好的、编排好的场景、节奏和顺序来进行"表演",逐渐发展为范围更广泛的一种艺术样式--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一词最初是60年代由美国的一些艺术家提出的,用来描述当时发生的一些"活生生"的事件;比如偶发事件,新潮(fluxus)音乐会,事件艺术(event),身体艺术(body
art)等。后来,它被广泛用于描述艺术家所进行的"活"的表演和行为。1969年,"行为"一词在美国和英国被许多艺术家用作自己的作品的标题,并且,其含义同"行为片断(performance
piece)"或"片断(piece)"可以互换。例如,维托·阿孔奇(vito acconci)在1969年创作的作品称为"行为试验"(performance
test)和"跟随片断"(following piece)。其他一些艺术家也这么用,如丹尼斯·奥本海姆(Dennis Oppenheim),丹·格雷厄姆(Dan
Graham),琼·乔纳斯(Joan Jonas),劳里·安德森(Laurie Anderson)和布鲁斯·瑙曼(Bruce
Nauman)。行为艺术同观念艺术的思想理念和哲学基础密切相关。它源自观念艺术的两个信条:其一:艺术就是观念;其二:艺术无法售买。遵循这两个观点,行为艺术成为反对博物馆体系和现存艺术机构和制度的强有力的号角和武器。
"行为艺术"一词在70年代初被人接受时的原意是为了强调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东西是由艺术家所"做"的,同剧院中发生的事情有所差异。剧院演出多有严格的剧本和周密的排练,而行为艺术主要是偶然的,不确定的,甚至是即兴的,虽然它也有一定的计划和安排。
早期的"行为"多数比较深奥,意义晦涩,带有某种思考成分或者教导意味,一点也不像后来的"行为艺术"那么有趣。在接下来的10年中,"活动艺术"被频繁使用,艺术家试图藉此来解释"行为艺术"同艺术世界之间的联系。"行为艺术"同戏剧和演出有一定的联系,通常也做一些造型表演。比如吉尔伯特(Gilbert)和乔治(Geroge)的《演唱者的雕塑》(左图)。他们两人重复在各地演出,表演极其简单,两位表演者脸和手都涂着金色站在台座上,随着流行歌曲《拱门之下》做出一些模仿性的滑稽动作。这一作品的意义在于,他们把演唱这一形式从内容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孤立的实体进行研究和展示。另外,演唱这一动作的平庸性和讽刺性也被表露无遗。80年代,在美国纽约,特别是在东村,行为艺术家们经常进行表演或者在电视上"演出"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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