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年夏,我们几个一行去扬州,乘火车到镇江,有朋友来车接,越江到扬州地面。正逢雨季,空气中水汽充盈,看出去婆娑一片,有拂地的杨柳,汪汪的稻田,还有一种奇异的红砖房子。那红不是通常的带铁锈色的砖红,而是带黄的火红。后来才知,这是粗烧的红砖,寻常人家所用。这情景有一种妖娆和艳情,令人想起“烟花三月下扬州”的诗句,却是小调式的,类似“挂枝儿”或“山歌”一类。此时,有一个面影忽浮现眼前,那就是我后来所写的小说《富萍》中的富萍。
我从小是在扬州保姆手里带大,我先会说的话,不是上海话,亦不是普通话,而是扬州话。那话音里有一种旖旎,一波三折的,其实挺合乎小女孩子小心眼里的矫情。她替我买过一条手绢,是苹果粉绿上配粉红,这粉红偏些桃红,有一股喜鹊闹枝的喜色,抢眼的嫣丽。我母亲大叫乡气,我却喜欢得要命。她往来的亲属,多有一对细细淡淡的眉眼,笑起来会弯,嘴角亦是弯的。皮色并不像那些因长年在室外劳作的农人是黑和紫红,而是一种轻浅的黄,这样的肤色在农人里面堪称得上白皙了。所以,她那方的乡党都是形容清秀的。我这老保姆对男女情事持有的态度很可寻味,当我们从小孩子长成大孩子时,她便自觉多了一种监视我们行为举止的责任,往来的异性同学,她都要加以评判,然后向母亲汇报。同时呢,她也会与我们合谋,为我们作掩护。有一回,我与男生在家中“约会”,不巧,我的要好女生来了,老保姆她夸张地大起喉咙,与这女生纠缠,趁此机会,男生就从前边院子的门一溜烟地逃走。她还有一次,将我拉到门背后,很神秘地告诉我,她前天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与某某人好了,使我从此看见这人就要逃跑。总之,她对此类事怀有兴趣,混杂了天真和一定程度的饮食男女之心。
走入婆娑扬州,那过往的人事忽就显现出它的色泽与情调,我甚至于觉着,钢筋水泥的上海,因有了扬帮人的乡俗,方才变得柔软,有了风情。这可说就是我写《富萍》的起因。写到中途,富萍要去她舅舅家,也就是将走入扬帮人的部落了,我让她往哪里去呢?十年前的一段经历便跃出记忆。北京朋友为某电视台撰写一部关于中国人口问题的长篇电视报道剧,来到上海采访。正逢盛夏,歇笔无事,便跟了他们跑点。其中有一处,是跟了环卫工人的垃圾船走苏州河。那一日的情形真是风光无限。垃圾船上的生活并不如我们预先想象的那样腌月和困苦,一艘机轮船,船板涂了红漆,水洗得锃亮,一应用具都洗涮得纤尘不染,连小板凳的四个脚底都露出木质的洁白。垃圾上船后,洗白的大帆布罩得严严实实,每一个角落都绷得铁紧。船走在苏州河,先是在高楼夹岸的狭道里,然后愈见开阔。水泥河岸换成柔软的泥坡,坡上庄稼碧绿,树影重重,水也渐清。对面开来船只,有些亦是他们同业,互打招呼,女人赤脚坐在船板上,做着针线,风和日丽。劳动的生活其实是很美的。那些环卫工人,都是苏北籍,无论男女,都有着健硕的身材,在摇晃逼仄的船上,行走动作,是含蓄的敏捷。他们本没有料想会来一个女的,见了我一怔,然后急骤地商量,其中一个撒脚往队部疾跑,再跑回来,身边多了一个妇女,专来负责我的安全。她替我套上救生衣,然后就紧紧地搀着我的手,没有松开过半会儿。她的敦厚的手掌和笑容,含着一股鲁直的温柔。后来,在他们大队部食堂午饭,都是味厚的风格。肉炖得酥烂,入口即化,鱼炸得金黄,汤熬成牛乳的稠浓,乡下人的膏腴。我便让富萍去了他们那里。
最后,我要下一场透雨,让这城市浸泡在水色中,变得剔透晶莹,然后开出莲花。在纷攘的时世替换中,其实常态的生活永不会变,常态里面有着简朴的和谐,它出于人性合理的需求而分配布局,产生力度,代代繁衍。(《富萍》获第六届上海长中篇小说优秀作品大奖二等奖———编者)
要说爱你不容易
———关于写作《民工刘建华》
其实,《民工刘建华》中的刘建华,正是经过知识启蒙的农人,可我们宁可喜欢那些生活在纯朴生活中的人们。他们自然的人性,成为我们审美目光温柔注视的对象。我们称颂这种简单的美德,甚至于,为了塑造回归自然的乌托邦,我们夸张了他们的原始性。我们差不多遗忘了他们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他们是极有教养的大国子民。他们的才情,被阻在发展的差异之后,使我们蒙蔽了眼睛。一旦他们越过界限,参预和分享现代生活,情形立刻变得紧张。我们几乎措手不及,眼见着这些智能极高的群族,迅速接受现代城市历练,成长起来,与我们处于对峙的位置,一面将我们的审美想象砸个粉碎,一面与我们步步相争,精神与物质便都临了一种威迫。
可他们中间,真是有人杰。有一回,走在逼仄的巷内,听身后有口哨传来,吹的是北方板腔体戏曲,装饰音极繁复,而婉转流利,极为悦耳。回头一看,是个收破烂的汉子,骑着三轮拖车,手持摇铃。那哨音嘹亮如莺啼,使破败的巷道忽变得新鲜起来。
(《民工刘建华》获《小说月报》第十届百花奖———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