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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展示我国当前美术作品的整体创作水平,确保“第九届全国美展”以来5年内创作的优秀作品能入选“第十届全国美展”,经
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研究决定,对这次大展的作品征集选送工作做了一些改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选送作品的同时,由中国美协各专业艺术委员会向
“第十届全国美展”推荐部分优秀作品。
2004年2月12日,“第十届全国美展”组委会在北京和敬府宾馆召开会议,邀请中国美协各专业艺委会的主要领导共 同商议推荐作品的有关事项。刘大为在会上对各专业艺委会几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到目前为止,中国美协已经成立了16个由专家及学术带头人组成的各
专业画种的艺术委员会,各艺委会都开展了学术活动,举办了很多的展览,也参加了中国美协其它展览的作品评审工作,对本专业的作品情况比较了解,掌握着大
量的优秀作品的信息。各艺委会要充会发挥作用,做好“第十届全国美展”的作品推荐工作。推荐作品不受各地美协选送作品名额的限制。
此项改革的出台, 得到了各艺委会的赞同,代表们认为这种做法好,水到渠成,调动了各艺委会的积极性,并相对充分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还能弥补各地美协评委专业不平衡
的局面,减少了优秀作品征选不上来的担心,确实能保证展出作品的质量及水平。各艺委会集体讨论,统一意见后并说明推荐理由后,可将推荐作品填表上报。鉴
于雕塑艺术的特殊性,盛杨主任表示,这次郑重推荐,应在各地选送作品后进行。既尊重各地优先权,又便于宏观把握,调剂平衡推荐对象,已经提交的推荐,将
一同留置评选时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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