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文化交流” 有奖征文比赛
“中法两国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都十分重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都主张进行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新的世纪里,促进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可增强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从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中吸取丰富的营养,对于更好地维护和发展各自民族的文化特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信中法互办文化年活动,将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使两国的文化交流步入一个新阶段,并推动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发展。”
—— 中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
一、介 绍:
数百年来,亚细亚版图上神秘伟大的中国与欧罗巴大地上美丽的法兰西共和国, 远悬欧亚大陆的两端,犹如两粒璀璨的星辰,一东一西,遥相辉映。无论是漫长的丝绸之路的联接,还是现代信息高速公路的沟通,中法两国在政治、经贸、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如不废江河奔腾不息,万古长流。
文化关系在中法两国国家关系中发挥着非常独特的作用,已成为沟通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重要桥梁。中国人民便是通过卢梭、雨果、巴尔扎克、大仲马、小仲马、罗丹等一大批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艺术家的作品而了解法国的。法国人民也通过孔子、孟子等中国先哲了解了中国的古代文化。迈入二十一世纪,中法文化交流益加蓬勃:“巴黎中国文化周”和“中国文化季”等大型文化活动吸引了大量的法国公众;法国在华举办的罗丹雕塑展,法国国家交响乐团、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等项目也让中国观众津津乐道。而即将开幕且为期长达两年、横跨三个年度的中法互办文化年
更将成为两国人民友谊的见证。
1999年和2000年江泽民主席和希拉克总统在互访时共同确定了中法互办文化年活动。2001年4月李岚清副总理在访问法国期间,与法国外交部长韦德里纳签署了关于中法互设文化中心和互办文化年的《会谈纪要》。双方商定,中国将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在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
;法国将于2004年秋季至2005年7月在中国举办法国文化年 。
这是建国以来中外之间开展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文化交流活动,是中法两国交流史上的一件盛事。它的内容涵盖文化艺术、教育、科技、体育、青年、民族、宗教、建筑、环保、旅游等大文化概念下的各个方面。
作为中法互办文化年的系列活动之一,“中法文化交流” 有奖征文比赛由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办公室主办,面向大众,并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征文内容可为中法文化交流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二、组织单位:
主 办: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办公室
媒体协办:《中国文化报》
网络媒体:中法文化年网
中国网
千龙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法语网站
世纪在线中国艺术网
支持单位:《粤海同心》杂志社
《看中国》网站
集邮在线
三、参赛细则:
1、征文内容可涉及中法文化交流的各个方面;
2、参赛对象及区域不限;
3、来稿字数控制在3千字以内,请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稿:
1)征文的打印稿及参赛报名表格 请寄往:
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
"中法文化交流"征文组收
邮编:100020
2)征文的电子版请投往以下电子信箱:essay@cfcy.org 。
4、投稿截止日期2004年5月30日,以邮寄当地邮戳为准。
5、本次比赛不排斥已在其他报刊或网络媒体上发表或获奖之作,但倡导并鼓励首发原著。
6、作者投寄的作品,将在中法文化年网站中发表。
7、参赛作品版权完全归各作者所有,但组委会有权将参选或得奖作品结集出版。
8、比赛详情及征文参考题目见附件一, 并可下载参赛报名表(附件二)。
四、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获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或获奖证书;
获邀参加中法文化年的嘉宾活动(具体待定,如开闭幕仪式等);
获价值1500元的精美奖品
二等奖两名,获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或获奖证书;
获邀参加中法文化年的嘉宾活动(具体待定,如开闭幕仪式等);
获价值1000元的精美奖品
三等奖十名,获中法文化年中方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或获奖证书;
获价值500元的精美奖品
读者评论奖十名,获中法文化年价值100元的纪念品
获奖人员名单及部分优秀文章将推荐在有关报纸杂志上刊登及发表。
另外,所有获奖作者均获得“中法文化年网站”中“中法文化年论坛”的高级会员资格。
五、评选办法:
1、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根据比赛评价等级参考标准(附件四 ),填写比赛成果评审表(附件三 ),最后统一评奖。
2、所投稿件将分类别发表在中法文化年网站的有奖征文比赛栏目上,进行广泛的讨论。这样,参赛的作者不论获奖与否,都会通过交流得到提高。
3、在经过一段时期的网络讨论后,从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的评论文章中评选出“读者评论奖”。
点击下载:
附件一:征文参考题目
附件二:参赛报名表格
附件三:比赛成果评审表
附件四:比赛评价等级参考标准